一、原公告:“2.2.2采购数量:钢桁梁及桥面板14929吨、检查车轨道153.38吨、检修道125.5吨、路缘石56.97吨、排水系统178.7吨等。”修改为:“2.2.2采购数量:钢桁梁及桥面板14929吨、中央稳定板145.916吨、检查车轨道153.38吨、检修道125.5吨、路缘石56.97吨、排水系统178.7吨等。”
二、原公告“(4)信誉要求: 响应人承诺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厅的行政处罚。响应人承诺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响应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修改为“(4)信誉要求: 响应人承诺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厅的行政处罚。响应人承诺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响应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厂内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询价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三、原公告:
“B、现场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至少2座主跨跨径500米及以上悬索桥钢桁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含分项工程)。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C、技术负责人:须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至少2座主跨跨径500米及以上悬索桥钢桁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修改为:
“B、现场负责人:须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2座主跨跨径500米及以上悬索桥钢桁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D、技术负责人:须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至少2座主跨跨径500米及以上悬索桥钢桁梁的制造加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含副职)【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未反映主跨,必须附发包人单位或省级质监部门(含)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一年及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